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,并添加链接,跳转至工信部,以便网站访问者查询确认ICP备案信息。部分省份还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。若网站涉及经营性业务,您需在ICP备案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。待各网站在工信部ICP备案成功后,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。本文为您介绍ICP备案后所需的后续流程。
网站添加ICP备案号
ICP备案成功后,您需要在ICP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悬挂工信部下发的ICP备案号,并生成链接指向工信部网站:beian.miit.gov.cn。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ICP备案号,被相关部门核查出来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如您不知道如何悬挂ICP备案号,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相关代办服务,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。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。
悬挂内容
您需根据您的ICP备案所在地,选择在网页底部添加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。如您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,备案号的悬挂要求请参见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时,如何在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?。
如您的ICP备案地为广东省,请在网站底部悬挂主体备案号。如您的ICP备案地非广东省,请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备案号。悬挂示例经营性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要求不同。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。
以阿里云PC端官网为例,示例网站添加ICP备案号后的效果。
非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。主体备案编号的格式为省份简称+ICP备+数字编码+号。网站备案编号则会在主体备案编号的基础上,增加主体下备案的网站顺序。示例如下所示。主体备案编号:浙ICP备123456号。网站备案编号:浙ICP备123456号-1、京ICP备123456号-2等。添加方法如您是自建网站,请您联系公司开发人员修改网站源码,在网站底部悬挂ICP备案号并连接至工信部网站:beian.miit.gov.cn,相关通用代码示例如下。
说明如您不知道如何悬挂ICP备案号,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相关代办服务,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。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。
//通用代码如下:<a href="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>您的备案号</a>//示例代码如下:<a href="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>浙B2-20080101</a>
如您是委托第三方公司管理您的网站,请您联系网站托管公司的IT人员进行修改。如您的委托已到期,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代办服务,由专业人员帮助您悬挂ICP备案号,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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